征收和迫迁
文:文化乞儿
1月16日看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夕谈》,请来的嘉宾都是学者、专家。他们分成两个壁垒分明的阵营,讨论中国政府新近制定的征收和拆迁老百姓房地产新制定的法令的利与弊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引人关注的问题,不但在中国,在世上其他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人民,都对这样的问题关注,因为,这种征收和拆迁的事有一天可能就“降临”到我们头上来。两个阵营的学者、专家,各抒已见,听来每一个、每一方都理由十足。
不过,我一面听一面想,这样的事情,无论在那一个国家,都没有办法制定一套十全十美的解决法令。
通常都是先征收之后,才发生拆迁的事。我们试图思索,就知道征收土地,一方面可能是政府向人民征收,一方面是商家向人民征收。
政府为了发展计划,不得不征收,例如兴建机场、建筑交通干道、发展工业区、旅游区、各项工程建设等等,商家为了发展房屋计划、工商业计划,都得征收土地。征收土地时,就得将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民众迁走,那就牵涉到赔偿问题。
就赔偿问题,观众席上有一位来自江苏南通的妇女发言。她说根据她所见所闻,他们那边,所有被迫迁的家庭,几乎没有一个不因此而获得巨额赔偿而发达起来的。这个妇人所言,可能是实情。这些被迫迁的住户,可能住一家破烂屋子,而得到的却是巨额赔偿金,是他们一生一世都赚不回来的。不过,我们也可以想像得到,有些人居住那块土地,可能是他们赖以耕作的土地、用以经营生意的场所。他得到一笔不小的赔偿金,可是,他一搬迁,以后谋生就有问题了。有的人,他在那儿经营小生意,每月收入相当可观,可是搬迁到别的地方之后,生意可能一落千丈了,以后生活怎么过?来日方长呀!
我们也见过一些贪婪的人。当他们知道自己将被迫迁时,就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确保获得额外又额外的利益,譬如:将他们的房子,一间房划分一家人,于是,大儿子、二女儿、大姨妈、四舅母都是他这间屋子的住户;又或者在板屋的旁边增建了许多间耳房,一房一户人家,以索取多份赔偿金。以这种特异手段多获赔偿,统计起来,他们想不发达都难!如此这般发达起来的人,实在大有人在。
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要如何得出一个解决方法,让各方都满意,不致有人趁机获取分外的利益、也不致有人蒙受损失、不致成为严重的受害者,的确不是一件简易的事。
若是一切顺畅,都会产生这许许多多的弊端,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从中贪污、舞弊和混水摸鱼的不正当现象,这问题不就更加复杂吗?
发展不容拖延,在发展的口实下,法令雷厉风行,因此,有的人受益,而且得益极大;而有的人却沦为受害人,而且受害严峻。槟城州一个小小的豆蔻村,不是闹得满城风雨吗?所以要寻求一个妥善的办法,让各方面所得恰如其分,实在难如登天!
(稿于2010年1月29日R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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