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教学生涯
#文:文化乞儿
1957年我高中毕业,翌年我留校服务,教初中一的华文和地理。这两科都是我本身喜爱的科目。那一年教过的学生,今年举行毕业离校48周年纪念。他们隆重的庆祝这个日子,所以选定在泰南合艾的一家酒店举行盛大的庆祝宴会。我和妻子受邀出席了当晚的宴会。
1958年开始,教育部对华校的师资训练政策有了大改变,就是此后所有当教师的都必须受过正规专业训练,否则,一律当作临教看待,职业没有保障。我碰上新政策的锋头,算倒霉!!
我在母校呆了两年,于1960年终于获得一个机会,得于进入吉隆坡的语文学院(Language Institute)华文组受训。62年受训毕业,竟被派往雪兰莪州的大港(Sungai Besar)的一家小学执教。我不是嫌弃派去教小学,而是教育官员没有按照规章行事。我们的时代,受训是分中学组和小学组的,我进入的是中学组,可是如今却被派去教小学,那是教育部违章遣派。但是,谁有这个斗胆敢与政府作对,惟有乖乖听命,在那里呆下去。
后来,我倒是发现,这对我整个教学生涯,未尝没有好处。那是一间小型学校,每一个年级仅有一班学生,两年下来,我几乎教遍一年级至六年级的课程。
在雪兰莪大港呆了一年多。因为我是家中长子,要帮忙父亲照顾下面的六个弟妹。槟城是自由港,生活费比较廉宜,我的弟妹都相继小学毕业,家乡没有中学,要是他们到槟城求学用费将比较节省。我立定主意为了资助弟妹们读中学,我必须在槟城定居。
那时,当教师的要调动,许许多多的繁文缛节需要扫清。我费了好大的精力竟一点头绪都没有。后来,幸好我的恩师---小学校长苏灵校长,帮了我一个大忙,才能打通重重关节,得以如愿以偿。
事情是这样的,协和中学有一位华文教员,是南洋大学毕业的,由于学位不受承认,因此,她只能服务到年底,第二年就不能继续教下去了。因此,正好有一个空缺要填补。
当年的校长是庄琼珠女士,与我的恩师苏校长是同教会中人;而当时的华校视学官是陈翼经先生也是同教会的(我本身不是信徒),他们一谈即合。第二年新学年开课,我就这样从威省的一家小学调回来协和中学执教了(1963年我费了好大的气力,终于找到一位“贵人”的帮助,得以回到威省执教。原来这贵人是一位钟灵校友王振忠先生,他留澳考获工程师资格,在政府部门服务。他要与他的未婚妻结婚,而他的未婚妻却在威省执教。他迫切需要一个空缺来安插他的未婚妻。当时处理此事的是一位何姓的华人视学官,他断然拒绝这样的安排。于是,由王先生出面,动用他部门的首长州总工程师Mr. Fitzgerald直接找雪州教育局长Mr. Adams (两人都是英国人)商谈,让我们两人对调。一谈即妥,而且非常快速,没有丝毫拖延。我是托他的福才能回来威省的Macang Bubuk启新小学执教。对这位朋友,我实在感恩不尽)。正所谓“踏破花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50年弹指过去了,但是,想去当年申请调职的事,感觉上依然是一场梦魇!
师训毕业的我,当时只能教初中的功课。所以,我从1964年至1976年我教的都是Form I至Form III的科目,我教过华文、数学和公民。1976年我的子女中最小的儿子也已经7岁了,我比较能够抽出一点时间来准备自己的功课。于是,在1976年“王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获伦敦大学(校外)中文系的荣誉学位。第二年,由于学校迫切需要高中的华文教师,所以黄惠珍校长就将我安插上去教Form IV的华文。
所以,我在前文提到过,当初错误将我派去教小学也有一定的好处。因为这使到在我的教学生涯中,我从小学一年级到中学高中三,每一个年级我都教过。这是一个少有的、难得的经验。
除了文章一开始我提到过在母校服务教过的学生,如今都是将近古来稀之年外(有的真的已经70岁了,他们之中有超龄生),我到协和教的那班初中一学生,今年都已经60岁了;而我教的第一批Form IV学生,今年正好51岁。这些都是蛮有意思的教学生涯的记忆点滴。
我到协和的那一年,协和中小学刚好“分家”,中学部从原在车水路的旧校舍搬到约律(York Road)的新校舍,与小学部正式“分离”。
我到协和教书是1964年,到1992年退休,在协和度过了28个年头,先后在庄琼珠、黄惠珍、王毓南、庄秀玉几位校长手下服务过。承蒙他们错爱没有犯下严重的过错,而且彼此都相处得非常愉快!至于同事方面,大家的关系就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和好;对于学生们,我都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的看待。
28年来,亲身目睹协和中学的成长,在协和中学的成长中,至少自己也曾经浇过一两杯水。初来协和,最高班级是Form IV, 学生人数1000人左右,到我退休时,学生已近2000人。
人非草木,对于协和这个我曾经度过28年时光的校园,总有一股依恋之情。
总结一句:我的教学生涯是愉快的,如果还有来生,我愿再次拿起粉笔做“孺子牛”。
(2011年12月8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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