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警察有情

警察有情
#文:文化乞儿

正当全国上下对传票打折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当儿,我却遇上麻烦,触犯了交通规则。

那天,我匆匆忙忙赶去买药,误进单行道。我一进入,不知怎的就有一位警察走了出来,挥手指示我停车。这时我一看,两边停泊的车辆,方向都是与我相反的,我才警觉我误进单行道,但已太迟了。

车一停,警察就命令我拿出驾驶执照来。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他说:“你不知道这是单行道吗?你到这边来。”

我遵照指示到路旁去。那儿摆着桌子,坐着两位警察,其中一位样子比较斯文。他问我:“你进入单行道,犯规了!”我辩解说:“我很久没到这个地区来,不知道这里已改为单行道。”

他说既然犯规,他就要发传票给我。我取出教师合作社的证件,证明我的教师身份。我说,我是教师,一向循规蹈矩,这次犯规是无心之过,请他原谅我。坐在两旁两位警察帮腔说,不理教师不教师,即使我们警察犯规,“三万”照发。我说,你们说得有理,不过,我是无心之过。

我见那个比较斯文的似乎比较好交涉,就转向他,对他说,你们做学生时,老师是不是教导你们奉公守法呀?我当教师,也是这样教导学生。所以,我不会故意知法犯法的。我一直强调这是无心之过,而且的确是实情。

斯文警察看看我的照片,又看看我的模样,缓缓的说:“我没办法!我现在就要发三万给你。”

我无奈的说:“我再次请求你原谅我的无心之过。如果你不原谅我,发三万给我,我也没有办法,我是公务员,还能做什么?”

他深思了约摸二十秒。最后,他将身份证等交还给我,说:“下次不要重犯。”我回答说:“我会小心。谢谢你不处罚我这位教师!”

我向他们三人道谢后离去。我在想,警察中,通情达理的不乏其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